各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征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设计样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26号),决定在高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创作征集活动。为做好我院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此次征集活动时间较紧,请各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和动员各系师生广泛参与作品征集活动,认真做好征集作品收集和组织推荐工作。 二、报送要求。 (一)作品数量:各系原则上不少于1幅。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5月16日 (三)报送方式: 1.手绘作品请用A4纸介绍设计说明(理念、思路、寓意等),并附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 2. 电脑绘制作品发送电子邮件至:yuxl000@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XXX(单位)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并通过附件上传设计作品(.jpg格式)、设计说明(.doc格式)和设计者姓名、所在系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doc格式)。 3.报送地址:行政楼学生处学生科104室,电话:22245763,联系人:余老师。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一、征集项目 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 被选中的宣传画将印发张贴至全国主要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学校、社区及其他场所。 二、征集范围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教师、学生),也可以是团体或单位。所有参与作品征集的教师和学生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随作品同时提供教师工作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三、作品设计要求 (一)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能全面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教育阶段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二)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三)色彩明快,简洁美观。 (四)作品格式为单幅作品,竖式构图,尺寸60*90cm,表现手法为电脑绘制或手绘。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作品评审委员会并评选出若干奖项,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五、特别说明 (一) 参与征集的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二)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递交的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
时间:May 3, 2012 10:56:00 AM
录入者:魏晖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