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录入者:校办-解雪发布时间:2024-06-14浏览次数:10

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我省高等、中等专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空挂户口的通知》(粤公通字[2007]31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精神,结合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将入学时迁来学校集体户的户口迁往就业单位、人才市场、个人房产或原户籍地,不得继续挂靠在学校,以免人户分离。2024届毕业生除迁往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宜春市及新疆兵团3地仍需采用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方式进行户口迁出外,迁往国内其它地市的均可采用“一站式迁移”的方式进行户口迁出(除国内个别高校仅接受通过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方式进行迁入外),即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加盖保卫处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就业协议或毕业证(结业证)等材料直接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

1.一站式户口迁移:毕业生持本人户口卡、户主页复印件(加盖保卫处公章)、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派出所的要求为准),使用微信公众号预约,自行前往迁入地所在派出所申请落户。(该方式较灵活,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迁入地址)

2.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毕业生持本人户口卡、户主页复印件(加盖保卫处公章)、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使用微信公众号广州微警务进行网上办理,开具《户口迁移证》可邮寄,并在有效期内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二、延迟毕业的2020级学生,请主动联系保卫处燕老师进行登记。凡未按通知要求登记信息而产生的户籍管理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请毕业生及辅导员高度重视户口迁移工作,共同做好户口迁移工作。

四、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保卫处老师,联系方式:22245141、1767304198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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