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指导民办高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2浏览次数:16147

省委教育工委指导民办高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民办高校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现就民办高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时间安排
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各学校在开学第一周完成动员,今年暑假前完成各环节工作,8月底前总结完毕。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二、   指导形式和分组
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采取按行业系统和党组织隶属关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由省委教育工委组织指导,独立学院党组织关系所属的高校党委参与指导;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其他地方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参加当地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行业指导。
省委教育工委成立民办高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4个指导组,统一协调组织、巡回指导各民办高校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   重点任务与各环节工作
民办高校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化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党员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党建工作融入学校教书育人中心工作的载体与形式,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优化教风、学风、校风;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和不正之风。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分为三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抓好重点内容的学习。要按照党中央、省委《实施意见》规定的学习内容,结合实际,把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专家辅导结合起来,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法。开展集中讨论学习、集中体验学习、小型分散学习。在充分利用党员学习日、“三会一课”等传统方式组织学习的同时,要采取制作宣传栏、手机信息、网络QQ、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手段组织开展学习。
要勇于、善于听取群众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边学边改。从一开始就改起来,把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第二个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对照上级文件要求、所负责任、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
开展谈心谈话。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并主动征求党外人士意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既要谈自己的问题,又要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体现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情况,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照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委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指导组要严格审核把关。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学校党政班子成员要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要报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与指导组协商确定开会时间,指导组组长或副组长要参加直属指导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三个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征求董事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方案经指导组审核后,经指导组报省委教育工委实践办备案。
狠抓专项整治。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是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每个专项整治都要有专门的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专项整治方案经指导组审核后,经指导组报省委教育工委备案。
健全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对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解决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政和党内行得通、指导能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对于此次活动的重要问题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应与学校董事会商议,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制度建设计划经指导组审核后,报省委教育工委实践办备案。
四、要求
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推动民办高校的各项工作上见成效,着力解决教职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党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          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要将此次活动当作学校的年度大事,党委牵头组织,行政管理系统积极配合,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邀请学校董事会领导参加。学校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党政一体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对在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学校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二)          严密组织。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三个结合”,即:把开展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把开展活动与规范办学、提高教学质量、保持学校稳定、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结合起来;把做好上级明确的“规定动作”与本校的“自选动作”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注重采取灵活的方式开展活动,让该参加活动的人员尽量全员参加。
    学校党委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经指导组审核后,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          讲求实效。要做到“三坚持、六个更加注重”。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更加注重聚焦“四风”、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更加注重有序推进、更加注重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互相贯通。指导组要及时发现、反映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评判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成效,把通过活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综合治理的成果,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真正让教师员工收益。教育实践活动开始时要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民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评议表》评议范围包括享受校级领导待遇的人员;党政管理人员、见识、在校党员的参加评议的到位率要达到实际人数的90%以上。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要采取访谈、座谈等形式对活动效果进行评议。
(四)          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充分反映活动成效。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注重树立宣传把开展活动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在落实重要工作上体现宗旨意识、贯彻群众路线方面的典型,特别是选树一批基层党务工作者先进典型,适当曝光反面典型。加强理论研讨交流,创新理论成果。把握好舆论引导的实际、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24日
时间:Mar 12, 2014 4:21:00 PM   

录入者:龙世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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