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营造文明、公平、诚信的考试氛围,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教师的监考培训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人员职责》、《监考须知》和《监考流程》,监考教师要明确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杜绝出现监考缺席、迟到的情况;杜绝在监考过程中出现看书报、看手机、打电话,批阅试卷和长时间离开考场等情况。监考教师要严格考场纪律,按监考流程认真监考,及时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对出现的作弊行为要敢抓敢管,不能姑息。对于不负责任,监而不严、视而不见、乱而不管等玩忽职守的监考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理(见附件)。
二、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组织学生学习《考场纪律》,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同时敢于举报违纪作弊的行为。
三、认真落实巡考制度
各教学单位的巡考人员须认真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督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巡考期间,发现监考教师有失职行为,应给予批评纠正,情况严重者,将情况上报校巡考工作组办公室(教务处);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应立即进行处理;会同监考教师及时处理考场突发事件,维护考场的正常秩序。
四、严格执行违纪处理条例
对于违纪作弊的考生,各教学单位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要及时妥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在考后三天内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潘燕敏 联系电话:22245531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时间:Dec 29, 2014 2:55:00 PM
录入者:应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