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33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推荐名额
1.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共14个类别,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教学团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学院。根据省厅有关通知,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在此次推荐之列,具体申报工作由省厅另行安排。
2.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共15个类别,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辅助教学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团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3.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有7个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2个项目,学校将在“创新强校工程”总体框架下,结合项目申报情况及前期建设基础等因素进行遴选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4.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由学校根据“创新强校工程”规划及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立项。
二、申报推荐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的教学建设成果,根据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内涵,结合“创新强校工程”规划,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2.有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项目。
3.省级项目须有前期建设基础,原则上从学校批准立项的各类项目中遴选推荐。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4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
2.专家评审。4月10日—4月17日,完成专家评审。
3.学校审定、公示、上报/立项。4月17日—4月27日,完成学校审定、公示、上报/立项。
四、材料要求
1.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各类项目的省级、校级项目申报书略有差别,请填写时注意区分。
3.项目汇总表须对申报推荐项目按项目类型分类,同一项目类型须进行排序。
4.个别项目除需提交项目申报表外,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5.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赵敏 联系电话:22245811、22245806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33号)
2.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4.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5.201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6.201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7.201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教务处
2015年3月10日
时间:Mar 10, 2015 10:23:00 AM
录入者:应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