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分核查及毕业资格预审核
(1)各教学秘书在正方教务系统核查2011级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中课程名称和课程性质等有关数据是否有误,并督促2015届本科毕业生(特别是参加国际交流项目、转学、转专业、复学等学生)通过校园网的正方教务系统WEB页面再次认真核对本人课程成绩、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归属、学时、学分等有关信息,学生在核查中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请各教学单位整理好各种问题,在4月14日之前填写《教务系统数据更改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报教务处教务科。
(2)各教学单位于4月27日至5月15日完成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并将预审结果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二、2015届本科毕业生本学期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1)5月1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2)5月25日前完成所有成绩(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以及专业实习成绩)的录入报送工作;
(3)各教学单位于6月22日至6月26日统一在正方教务系统打印毕业生总成绩单(格式五十二)及学籍表(格式七)一式二份,经系审核后到教务处加盖公章,教务处分别送存档案室、学生处各一份。毕业生可自行在自助成绩打印机进行打印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证明。
三、毕业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5月18日至5月29日完成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5月29日前完成学位审核;
(3)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9日前将《毕业生综合报告》、《毕业资格审核情况表》、《结业生名单》(列明原因)以及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列明原因)、《优秀学士推荐名单》、《优秀学士申报表》、《授予学士学位综合报告》、《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报教务处(含电子版),并由教务处汇总后转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上旬开会审核后向各教学单位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事项另作通知。
四、为保证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成绩登录、证书发放、派遣等工作顺利进行,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前应留校等候。如因供需见面等事宜离校的,需向所在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请假,并保持密切联系。
五、2015届本科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于6月26日前报教务处。学生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证书,切勿遗失(证书遗失不补办)。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金山 联系电话:22245136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时间:Mar 23, 2015 4:19:00 PM
录入者:应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