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8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安排,拟在各学院(直属系)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创项目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旨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推荐
(一)申报数量
我校拟建设大创项目40项,拟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5项,拟向教育厅推荐省级大创项目35项。各学院(直属系)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见附件1),学校按各项目情况遴选,报送主管单位。
(二)限制条件
项目面向2013级、2014级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填报时,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各学院(直属系)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四)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紧密、成果明显的训练项目;
2. 优先支持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训练项目;
3. 优先支持有教师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的项目;
4.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五)申报材料
1.请各学院(直属系)于5月20日前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及纸质材料加盖学院(直属系)公章,报送教务处(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2. 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2份,教务处、教学单位各留一份。
上述材料请各学院(直属系)抓紧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
三、其它事项
(一)项目遴选。请各学院(直属系)严格精选,报送项目须学院(直属系)领导批准,无异议后报送我处。
(二)项目资助。结合我校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的要求,大创项目由学校统筹本校“创新强校工程”资金或其它资金予以资助。
(三)请各学院(直属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四)各教学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通过自筹经费,在保障项目有足够经费支持、可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超额推荐省级大创项目,超额比例一般应低于学院(直属系)推荐限额的20%;未足额推荐的,学校将对空余名额进行调整。
(五)在总体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各学院(直属系)可制定符合本单位大创项目的实施方案。
(六)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处 周平锋 020-22245136
(文件及附件电子版请到教务处网站—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1.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报送限额表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
时间:May 6, 2015 10:23:00 AM
录入者:应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