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2023年3月15日,由副校长赵福春带队,教务处、基建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组成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实验大楼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场督办安全隐患检查整改。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实验室环境、消防和用电安全等方面展开。检查小组对实验大楼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方位的排查,主要排查了实验室环境、用电、消防等安全隐患及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场
最后,赵校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汇报,肯定了他们的工作,并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指示,要求各职能部门在实验室安全方面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检查让我们进一步意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也为未来的实验室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我们将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更加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