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补(缓)考于9月7日、9月8日、9月12日、9月1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成绩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在8月31日至9月4日核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需要核查成绩或核查试卷的,须在9月4日前通过新正方教务系统进行成绩复查申请(登陆http://jwgl.gwng.edu.cn,在“报名申请”-“成绩复查申请”-“申请”,点击“查询”,勾选课程,填写“复查理由”,并提交)。
二、审定补(缓)考的学生名单及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在8月31日前上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缓考的学生名单及课程(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组织安排
1.补(缓)考的考场安排表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规定的考试时间安排,9月2日前完成考试编排,教务处审核后,9月4日向全校公布补(缓)考安排表。
考试时间
场 次 | 考试时间 | 场次 | 考试时间 |
第一场 | 9月7日(星期六)08:30—10:30 | 第七场 | 9月8日(星期日)14:00—16:00 |
第二场 | 9月7日(星期六)10:40—12:40 | 第八场 | 9月8日(星期日)19:00—21:00 |
第三场 | 9月7日(星期六)14:00—16:00 | 第九场 | 9月12日(星期四)14:00—16:00 |
第四场 | 9月7日(星期六)19:00—21:00 | 第十场 | 9月12日(星期四)16:10—18:10 |
第五场 | 9月8日(星期日)08:30—10:30 | 第十一场 | 9月12日(星期四)19:00—21:00 |
第六场 | 9月8日(星期日)10:40—12:40 | 第十二场 | 9月13日(星期五)15:40—17:40 |
3.试卷印制与保管。补(缓)考的试卷必须经教学单位命题负责人、命题审核人再次审查,确认无误后由教学秘书于9月6日前完成印制。各教学单位做好试卷的保管、保密及交接工作。
4.补(缓)考成绩录入与报送。阅卷教师在考后三天(9月15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并将成绩单交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开课教学单位,自留一份;批阅的试卷交教学单位教务秘书保管。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于9月15日前将一份《补(缓)考成绩单》交教务处。
四、特别提醒
1.上学期期末考试中,凡因作弊受到处理的学生以及缺考的、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安排参加此次补考,相关课程安排重修。
2.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提前通知学生本次补(缓)考的具体时间,确保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提醒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提醒考生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者,一经查实,严格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联系人:邱俊豪 潘燕敏 电话:020-22245531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