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2021〕22号 关于做好2018级毕业生“社会实践三” 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蒋珊发布时间:2021-11-11浏览次数:393

各学院团委(总支):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热情,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推动我校社会实践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发展,经学校团委研究,现将“社会实践三”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2018级毕业生

二、审核认定标准

(一)2019年11月1日之前的活动参照《共青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南国团〔2017〕12号)。

(二)2019年11月1日之后的活动参照《共青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南国团〔2019〕26 号)。

三、审核认定流程

(一)学院初审

各学院团委需收齐各学院毕业班学生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手册》(以下简称《学分手册》)进行初审,学院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

(二)校团委复审

1.各学院团委需把所有班级的表格以班级全称命名,并将表格文件整理汇总合并为以“学院全称+2018级《学分手册》”命名的文件夹,将文件压缩后于2021年11月22日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邮箱:gwngshsj2017@163.com

2.各学院团委需将已初审完毕的《学分手册》按照班级分类,使用便利贴标注各班级全称、上交数量及未交数量,于2021年11月24日14:00-17:00统一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03)社会实践部办公桌进行复审,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复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2月12日。

(三)补修

未修满学分的毕业生需观看学习校级讲座录像并通过提交学习心得的方式补修学分(后续会具体公布校级讲座录像的链接),每篇学习心得0.08分,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学习心得格式不做要求,手写或打印均可,不得抄袭。各学院团委需将学习心得于2022年3月15日16:00前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03)社会实践部办公桌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2018级毕业生社会实践学分讲座类需修满0.2分(修满后不可叠加),其它类活动需修满0.8分,总分需修满1.0分。

(二)带有商业性质的宣讲会、分享会不得算入社会实践学分加分项。

(三)以下情况可视为讲座类活动进行加分:

1.兼职团干培训班;

2.南国薪火校友服务中心举办的校友讲座;

3.南国CEO大学英语学会举办的全英讲座。

(四)有关“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加分的补充说明:

1.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队员均可加0.1分,获得优秀团队/志愿者的可另加对应奖励分;

2.奖励分不可重复叠加,只按最高奖励分加。若多次参加三下乡活动,也只按第一次参加三下乡所获取分值进行加分。

(五)有关实习证明加分说明:

1.学生需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社会实践(实习)证明》上盖实践单位的公章和所在学院公章作为依据,凡参加社会实践工作者均加0.05学分,最高不超过0.15学分;

2.参加由学校组织派遣的实习活动可获得0.1学分,由学院组织派遣的实习活动可获得0.05学分,最高不超过0.2学分;

3.实习证明加分统一由各学院团委按照以上要求审核认证盖章。

(六)有关献血活动加分统一由各学院团委收集个人献血证明审核认证盖章,参与献血者可获得0.1分;

(七)2019年6月30日之后的加分条均不予以承认;

(八)《学分手册》审核栏中符合发文标准的“已审核”认证章与“校审核”认证章同等有效,无需另外提交认证材料至校团委审核。

 

五、负责人

吴雨薰  18824458378

熊文杰  17507526353

 

附件:班级社会实践学分分值表(excel格式).docx

 

 

                             共青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委员会

                                     2021年1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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