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我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以下简称“精品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项目内容
各学院在学生事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两大类。
1.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是指各学院书记、副书记、辅导员或其他学生工作人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课程。
2.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是指项目团队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工作。
(二)项目要求
1.围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地区、学校特色。
2.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3.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示范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或长效的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4.课程类项目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
广外南商一线辅导员和相关学生工作干部。
(二)申报材料
精品项目是指由辅导员或校、院学生工作团队持续开展实施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取得明显育人成效或工作成绩,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学生工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经济与金融学院、管理学院各报2项,东语学院、西语学院、英文学院、中文学院、信息学院各报1项。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
(五)项目评审
5月3日学校对候选精品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一、二、三等奖项目,并给予奖励。同时推荐获一等奖的精品项目参加全省评比。
(六)表彰
将于2016年学生工作年会上对获奖精品项目进行表彰奖励。
三、材料报送
(一)填写“精品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并经所在学院盖章。
(二)撰写一份符合格式规范的项目书(5000字左右,格式参见附件二),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理念、项目特色、项目实施、项目成效、项目计划等内容。
(三)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精品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四、报送要求
(一)以上材料应于2016年4月28日前,同时将纸质和电子的方式报送至学生处。
(二)工作邮箱:374960903@qq.com(统一以“学院名称+精品项目”的方式命名)。
附件:1.第一届广外南商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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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2016年4月19日
时间:Apr 25, 2016 11:25:00 AM
录入者:刘伟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