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工人员晚值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25浏览次数:879

 

各学院:

为了充分体现学生处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及时处理学生各类突发事件,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和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学生工作人员本学期晚值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值班时间

周日至周四晚18:00—22:00

二、值班人员

(一)学生处相关人员。

(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及相关辅导员

三、工作职责

(一)巡视教学楼上课情况及学生活动情况,对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二)组织学校团委纪检部和学生会学习部学生对晚修的班级进行考勤,了解学生的学风状况。

(三)遇到突发情况,及时电话通知相关学院负责人,与其共同处理突发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认真记录当晚值班的具体情况,按要求填写《南国商学院学生工作人员晚值班登记本》。

四、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在校园内,无特殊情况,禁止外出。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禁止出现电话无人接听或关机现象,否则追究值班人员相关责任。

(二)晚值班人员本人应于当天下午15:00前联系上一晚值班人员,领取《南国商学院学生工作人员晚值班登记本》,并于次日上午8:30前将登记本交至下一值班人员。

(三)值班期间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找他人顶替,应严格按照值班表顺序值班,如确因特殊情况须调整值班时间的,则由本人事先找其他值班人员替换,且原值班人员应在当天下午15:00前将值班替换情况报于学生处,未按时登记者按缺勤处理,并由原值班人承担相关责任。因公出差者应提前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做统筹安排。

(四)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处理相关事件,并及时向有关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附件: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工人员晚值班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生处  

                                        2019225日

时间:Feb 25, 2019 4:04:00 PM   

录入者:徐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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