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9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参加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则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评审时间
各学院请于12月24日早上前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到学生处余老师。
三、保送材料
《港澳台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时间:Dec 24, 2019 4:38:00 PM
录入者:余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