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余小玲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3610


各学院:

 根据《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为当学年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特别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学费减免额度及条件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费减免额度共分为3个等级。

  (一)一等:减免10000元。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

2.孤儿且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3.其他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极度困难学生。

(二)二等:减免5000元。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子女。

2.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父(母)残疾,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4.家庭遭遇严重变故或遭受重大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5.直系亲属或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需长期自费治疗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三等:减免3000元。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供养人口较多或多个子女同时就读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2.直系亲属或本人罹患疾病,需长期自费治疗,治疗费用较高的。

3.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4.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5.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三、 学费减免时间及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于每年4月份开展,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二)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及本人学习成绩单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所在学院复审。

(三)学生所在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评审工作小组,由评审工作小组对初审学生名单进行复审,经审查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将《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审核。

(四)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拟定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及减免额度,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学生处将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执行。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一)学习不求上进,学习态度消极的。

(二)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三)平时生活不节俭,存在挥霍浪费和追求高消费情况的。

五、附则

(一)在学费减免的审核阶段,应结合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校内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对一学年获得各类助学金超过6000元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批准学费减免。

(二)学校及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有权对减免学费的学生进行经济情况抽查,对弄虚作假者,除全额补交所减免的学费外,还应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六、报送安排

各学院严格按照减免学费的条件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到学生资助中心余老师处。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纸质版。



附件:

附件1: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x

附件2: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xls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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