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3浏览次数:643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于近期公布了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粤教高函〔2015〕133号和粤教高函〔2015〕173号)。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现开展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范围

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附件1)。

二、开题要求

1.结合项目申报时项目申报指南中有关要求(附件2)和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和措施、进度、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论证。

2.项目负责人填写《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3.项目负责人需准备开题论证会汇报PPT(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等4类项目汇报时间为5-10分钟,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教改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以内),介绍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方案以及预期建设效果等,重点介绍项目的改革创新之处。

三、开题论证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答辩时,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指定代表人(应为项目组成员)汇报。除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以外,各项目组可增派1-2名人员进入会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 9月26日前提交项目开题报告书(1式7份,A4双面打印)报教务处,并发送电子文档(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至1013315291@qq.com。

2.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7日前将汇报PPT(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发至1013315291@qq.com

本文除附件1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赵敏    电话:22245806

 

附件:(见教务处主页网“最新通知”栏)

1.我校2015年度广东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名单

2.2015年度广东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 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时间:Oct 13, 2015 5:22:00 PM   

录入者: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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