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3浏览次数:3741

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顺利结题验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2017年立项的部分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1)。
2.检查内容: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下阶段工作计划及思路;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3.检查方式:所在单位初审,教务处结合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材料审查。
4.检查结果:检查通过的项目划拨中期建设经费;检查不通过的项目暂缓划拨中期建设经费,限期整改后再次检查。
5.材料要求:《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包括中期建设成果证明材料,只提供电子版)。
二、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
1.验收范围:2017年12月到期的项目(附件3)。
2.验收内容: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的做法;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项目建设要求见附件4)
其中,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需完成网站建设,网站建设要求参见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建设要求。网站建设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网络中心余扬老师(办公室:实验楼201,联系方式:22245451)。
3.验收方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采用网络评审的形式)。
4.验收结果: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验收的项目做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等三类验收结论。①通过验收的项目中,评定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延期结项的项目不得评定为“优”),对评定为“优”的项目,按照学校规定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②对暂缓通过的项目,依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如仍不能通过检查验收者,撤销该项目;对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取消该项目。
5.材料要求:《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装订成册)(附件6)(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2.有特殊情况未完成建设的项目,应详细说明原因、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填写《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7),经批准最多可延长建设期1年。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3.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的项目,将视为自动终止项目建设,予以撤项。
4.材料提交时间:4月9日前,请各教学单位将以上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106131963@qq.com邮箱(电子版命名格式:结项/中期+项目类别+负责人姓名)。
本文除正文及附件1、3外,其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捷、陈凯纯,联系电话:22245610、22245136。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
 
时间:Mar 13, 2018 11:11:00 AM   

录入者:吴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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