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本学期通过验收的校级网络辅助教学课程项目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3569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国[2017]180号)有关规定,通过验收的网络辅助教学课程项目可计算一定的工作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1.网络辅助教学课程项目按课时计算,每门课程50个课时。
2.结项评审专家的评审费用平均分摊到项目中,由教务处在项目中扣除。
二、注意事项
1.网络辅助教学课程项目的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级质量工程验收通过项目工作量分配表》(附件2),由教务处最终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至财务处,随工资发放。
2.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分配方案的项目,则不统一发放。
3.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8日(本周五)前将《分配表》由所在教学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发至106131963@qq.com。
三、说明
除网络辅助课程外的其他类型的建设项目,不再统一发放劳务费,请项目负责人按学校规定自行报销。项目负责人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度上半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通过情况的通知》(南国{2018]62号)要求,自行办理报账手续。报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陈凯纯 李捷     电话: 22245136 22245610
1.2018年上半年通过验收的网络辅助课程项目名单
2.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通过验收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3.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
时间:Jun 4, 2018 10:23:00 AM   

录入者:吴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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