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的风漂洋过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9浏览次数:5028

          这杯喜酒我先干为敬,愿你风雨漂泊都能归舟。

       据说我七个月的时候,妈妈和她的好姐妹莲姨窝在家看韩剧,顺手吃起了容易流产的水蜜桃而导致子宫剧烈收缩。两家人吓得惊慌失措,急急忙忙送到医院。
值夜班的医生是个刚毕业的新人 ,见我母亲面色苍白,吓得花容失色,手忙脚乱地推进手术室。
       正好一声巨雷夹杂着磅礴大雨,母亲全身一紧,我顺势露出了头。我叫林雨笙,名字由此而来。
       我是独生女,但从未感觉到孤独,这一切多亏了莲姨的儿子傅斯年。
       那个下着雨的深夜,他比我晚十分钟出生。

       我和傅斯年也算发小。
       读小学的时候我爸工作不顺,赔了一大笔钱,一日三餐都是土豆茄子黄瓜青菜,莲姨看我个子小小,有意帮扶我,隔三差五邀请我去她家吃饭。
       傅斯年那小子早年得志,养尊处优,被莲姨养得白白胖胖,可能是嫉妒我干吃不长肉,成天拿智商欺压挤兑我。
       小学升三年级的时候开始学英语了,我妈当时仍未看透我不是块读书的料,天天拿着鞭子逼我背熟26个字母。我双眼积满泪水,可怜兮兮地看向斯年。
       他嗤之以鼻地瞅了我一眼,低头翻看全英文版的《瓦尔登湖》。
       莲姨望子成龙,花着大价钱给斯年报各种各样的兴趣班,琴棋书画一样不漏。六年级的时候傅斯年开始参加各种大大小小的钢琴比赛,拿了不少奖。街坊邻居都说傅斯年是个天才,把他夸得天花乱坠,其实我知道不是的,他每天放学回家都练琴4个小时,吃饭的时候也听着柴可夫斯基。他未必是天才,但比谁都努力。
       我成天听他弹琴,时不时缠着他教我一手,他一般都懒得理我。后来莲姨发话,让我跟着斯年学琴,他一边装得乖巧,一边暗地里打击我。
       托他的福,我虽然愚笨,但好歹磕磕绊绊地过了八级,成为我妈对外炫耀的资本。爸爸一咬牙,顾不得存款赤字,硬生生搬了台钢琴回家。
       不知当时哪里来的热情,非要和傅斯年一较高下。放学以后一路小跑回家,潦草地扒了几口饭,掀起琴盖,叮叮咚咚地弹起哈农。
       不会过几秒,不远处也会传来比我更加流畅的琴声。
       这好像是我和斯年的一种暗号,我当时以为我永远都能听到他的回应。

       亏了九年义务教育,除了离小区比较远的几所重点中学,别的学校都是按地区收学生。
       斯年爸爸妈妈那段时间忙得不可开交,又不放心他小小年纪寄宿生活,只能委托在我家,就近读口碑还不错的附属中学。
       我爸妈顺势收了个天才干儿子,乐得满面春风,我一想到多了个能帮我写数学作业的干弟弟,笑得合不拢嘴。
       傅斯年倒也不把我们当外人,照样家校两点一线,放学回家早早吃过饭后准时练琴。
      一开始我还宁死不屈,不准他碰我的琴,不过这种争执在他答应帮我写数学作业以后得到完美解决。
       读初二的时候学校文工团组建乐队,缺一个键盘手,团长三顾茅庐邀请斯年。
       我妈坚持劳逸结合的作战方略,鼓励斯年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他矜持了一下,后来在我向团长申请加入之际迅速答应了。
       不过从那之后,他就直接去活动室练琴了,我的钢琴完璧归赵,也就意味着我的数学作业从此是一片空白了。
       我气得捶胸顿足。
       附属中学也就巴掌大的地,他们那个乐队称霸一方,逢年过节就被邀请表演。我妈特意买了台单反,扑哧扑哧跑去拍他,还怂恿我每次都买一束花给他捧场。
拜她所赐,之后好几年我都被别人称作“天天给傅斯年送花的女人”。
       有次我问他:“哎,我要不要解释一下你是我干弟弟这回事儿?”
       他转头白了我一眼,:“无聊的问题。”
       “那可不行啊。”我急得跳脚,使劲拉扯他:“陈森会误会我的!”
      傅斯年脸色一沉,用力的推开我,:“林雨笙,你想都别想,你跟我的手下败将没可能的。”
       陈森是附中用奖学金买来的特招生,结果初中这两年永远排第二名,被傅斯年压得不可翻身。他个子高高,身材精壮,后来加入斯年的乐队成了主唱,歌声动人,我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当时斯年已经不再是那个被莲姨宠惯的胖墩儿了,上了初中以后骨架像发酵的面团一般膨胀,个子拼命长,毕业班的课业压力太大,整个人也消瘦了不少。
附中林子小,斯年长得斯文秀气,成绩优异,多才多艺,情窦初开的小女生纷纷倒贴他。
       我妈得知这事儿,整日提心吊胆,生怕毁了这个光宗耀组的好苗子没法对莲姨交代。
       拉着他苦口婆心:楼下王姨的儿子因为早恋错过了名牌高校,隔壁李婶的女儿交个男友夜不归宿,对面白叔亲戚的侄女感染上什么难言之疾。
       一开始我还挺乐呵,多了个能替我挨刀的人,每日家常终于不再是吐槽我学习不好还游手好闲了。
       后来时间长了,我妈一说这话,傅斯年这个孬种就不怀好意地给我使眼色,我心惊胆战,生怕他把我单恋陈森这事儿当作挡箭牌,只好帮着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
       还好斯年争气,绿肥红瘦中只走马观花,一心向学,初三还没一半,就拿了个全国奥数奖,市教育局特批他不用参加中考,直升市一中高中部。
电视台派了记者来家里采访,我妈兴奋得彻夜未眠,捣腾收拾,给他换上一身精致的西装。
       为了节目效果,记者要求斯年积极辅导我写作业。我正好在补明天要交的数学,半天没憋出一个字,他二话不说,抄起笔就一气呵成。
       那天下午,他写完了我一整本练习册,初三上学期结束那年我终于摆脱数学老师的差评,被选为了市三好学生。
       我特意买回一大袋雪糕,急匆匆回到家里,想和他一起庆祝。
       一开门,就看到莲姨带着行李,站得笔直,她走过来抱抱我,我看见她眼眶通红,眼角多出了细纹。
       斯年早就被叫回家里了,他背着光,看向窗外,不停地摸耳朵。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一定很难过。
       他一惊慌就会摸耳朵,就像上次他打碎我最爱的马克杯,支支吾吾地向我道歉;就像去年他输掉了一场肖邦比赛,和我在天台偷偷喝酒;就像我被菜刀刮到手臂,他手忙脚乱地帮我止血。 
       人们都说他是天才,是个坚强独立的男子汉,但有时候又像个不近人情的白眼狼。
       其实我知道,他聪明,但更勤奋;他勇敢,但偶尔懦弱;他有时冷酷,但一直温暖。
       我很想上前去抱抱这个男孩,我想告诉他,你别怕,我会和你一起面对接下来的人生,我想安慰他。
       我走上前,看见他鼻尖红红,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拿出一盒雪糕,假装若无其事的递给他。
       “恭喜你啊,以后逃课不用担心被爸妈吊打了。”我假装乐不可支。
       他接过我手中的雪糕,低着头轻轻地笑。然后随手开了两瓶汽水,一瓶插上吸管递给我。
       很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这个瞬间。
       那天夕阳很好,是金色的,镶着一圈斑斓的边,莲姨为了更好的工作和老公一起远走美国,我拿到人生中第一个三好学生,斯年帮我开了一罐芬达,我们俩微笑着碰杯。
       斯年不用参加中考,相当于给他放了半年的假。
       莲姨心疼儿子缺少父母陪伴,铁了心要劝服斯年去美国待上几个月。这茬竟然以帮我补习功课为美名婉拒了。
       我虽然小肚鸡肠,但也在他买回的美味零食中大方地原谅了他。毕竟借我之名,他是清楚莲姨下车伊始,工作繁忙,不忍心给她多添麻烦。
陈森在那个寒假里参加了一中的自主招生,没有了傅斯年的阻碍,轻而易举地拿下了这个名额。
       初三越来越重的课业,再加之为了和陈森的美好将来,我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做牛做马拼命学习。斯年见我热情高涨,也不揭穿我的真实目的,每天监督我学习。
       我上课的时候,他就在家玩玩游戏,帮我爸妈做做家务,或者跟陈森出去打球;待我下课了,他就开一辆小电动准时来接我,回到家我一边吃饭一边背文综。
他搬来一张小椅子,百无聊赖地转笔。
       从大禹治水到开元盛世,从黑格尔辩证法到科学发展观,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到阿拉巴契亚山脉。
       斯年个子很高了,因为常运动长出一身精壮的肌肉,头顶的灯倾泻在他的脸上,他转着笔听我滔滔不绝。
       有时我背错了,他就臭着脸,拿起笔用力敲我的头。
       可能是军师得力,我的成绩突飞猛进,已经开始在一中线上徘徊。中考前一天晚上,他手忙脚乱地给我煮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
       “林雨笙,你这智商,要是考上一中就好了。”他叹着气抱怨,
       “你要是考上一中,我就实现你一个愿望。”
       我一听,激动得被呛住,“真的吗?”我生怕他后悔,紧紧抓住他的手臂,“那你可要说话算话啊!”
       斯年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闪亮着,问我想要什么。
我       低着头,眼神有意无意瞟过他,“那你帮我把陈森约出来呗。”我一脸娇羞,“我有事儿想和他说。”
       我不好意思抬头看他,但是久久没有听到我要的回应。
       斯年眼神一冷,脸色寡淡,轻描淡写地回了个“好。”
       当时我没有想到,这个字对他而言的意义。
       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一定会不惜一起代价收回我的这个愿望,我会说,我希望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陈森的表白和一中的录取通知书同时到来。
       我被接二连三的欢喜惊讶到不知所措,我觉得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7月初我和陈森以毕业旅行为名去了他心心念念的南京。我们俩并肩走在1912大街,两边的梧桐深绿,熙熙攘攘中陈森牵住了我的手,隔壁是总统府,当时创造了一整个时代的辉煌。
       我陪他转了三趟地铁,来到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我们买了一份鸭血粉丝汤填饱肚子,坐在杜厦图书馆前面,我听他计划我们的将来,谈起南大时眼里璀璨的星光,阳光晕开在他的脸庞,他下颚的线条硬朗。
       如落英缤纷的少年,总是衣衫不沾尘,眉眼诱沉沦。
       我想亲吻这个男孩,我想陪伴他一生一世。
       回到家的时候是7月中旬,我拖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箱欢天喜地地推门而入,迎面撞上傅斯年错愕的面容。
       “哎呦喂,还担心你赶不上送斯年呢。”我妈整装待发,一个劲儿怂恿我,“快送哥哥去美国考托福。”
       我刚从陈森的温柔乡里脱身,一身疲惫,满不在意地摆摆手以示拒绝,放下行李倒头就睡。
       如果我这时回过头,就能看见斯年满眼失落,可是我没有,我自顾自走回房间,“棚”地一声关上房门。
       很多年后,我才幡然醒悟,不是相遇的时光不美,而是我们不回头,便错过了对方最美好的样子。
       奈何少年的心似蜗牛,看着坚硬,实则柔软,一碰壁就收回。
       我睡醒之后已经是第二天了,太阳当空照,斯年的飞机还没有落地。
       他离开的日子我感到万般不快。我的钢琴无人问津,没有人拿笔用力敲我的头,我妈唠叨少了,家里冷清得奇怪。
       我趴在书桌上预习高中数学,下意识抬头寻找斯年答疑解惑,却只能看到空荡荡的房间。
       突然想起此刻他与我相距一整个太平洋,我忍不住失声痛哭。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伤心,但又止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浑浑噩噩熬过了暑假,斯年终于拿到7.5的托福载誉凯旋。我特意起了个大早,换了条合身的连衣裙,焦急地等待他归来。
       我从黎明等到深夜,却始终没有听到熟悉的敲门声。
       莲姨打电话告诉我,说,斯年长大了,想一个人住在外面。
       开学典礼的时候我见到傅斯年。
       他以优秀新生的名义做新学期报告。他穿着我没见过的白色衬衫,鼻梁上架着一副斯文的眼镜,他的领口系着漂亮的红色领结。
       台上这个人被万众瞩目,头顶的闪关灯包裹着他,有同级的女生大声讨论他的一切。
       他好像变了,不再是我印象里刚打完球大汗淋漓的傅斯年了;又好像没变,他做报告的时候还是紧张地不停摸耳朵。
       一中为了升学率特立独行,高一就开始文理分科。我想和陈森一起报理科,但他实在忧虑我的数学跟不上进度,最后关头还是帮我改掉了志愿。
说来奇怪,以前有斯年的时候我总是有恃无恐,斯年能帮我解决一切学习问题,我  也就整日游手好闲;现在斯年走了,我反而认真读书,成绩居高不下。
       我妈说我是沾了斯年的仙气,陈森说我是挨金似金挨玉似玉。
       高二的时候陈森忙于学业,早早退出了乐队,我为了陪他一起奋斗,也拒绝了社团的各种邀约。
       听说斯年还是乐队的键盘手,高一的小学妹还是不停地往理科班送小礼物。
一中说大不大,可是文理分区,只有一座状元桥相连,除了必要的活动,我竟从未与他碰面。
       人与人的联系竟然如此脆弱,彼此都不主动,便如同从来陌路。
       我和陈森腻在一起,再也没有人提起当年那个天天给傅斯年送花的林雨笙了,更多的人知道我,是以学霸陈森的女友这个名义。
       我啼笑皆非,心里有说不出的奇怪。
       高三课业繁忙,莲姨无法照顾斯年的起居生活,在一众劝说下,搬回了我家。
       我和斯年却并没有因此而更加亲热,由于太过熟悉,省去了很多客套话,又因许久未见和年龄的增长而更有礼貌。
       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忙于自己的生活,空间的拉近无法成为我们靠近的理由。
       斯年回来以后,还是像以前一样,每晚入睡之前给我一杯温热的牛奶。我忙得天昏地暗,急匆匆一饮而尽,有时,直到早晨才想起这杯放置一整晚的变味牛奶。
高考前一天晚上,斯年还给我做了一碗面条,我们在一片朦胧的蒸汽中谈天说地,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清楚他的心。
       很多年前有好事者问起我和斯年的关系,我都说我们只是室友;后来我有了陈森,为了避嫌,我总说我和他不太熟悉。
       其实并非如此,我们是十多年的老友。
       陈森只知道我热爱文学,斯年却清楚我偏爱余秋雨;陈森只知道我弹得一手钢琴,斯年却知道我独好肖邦。在我们18岁的人生中,有15年共同度过,我活得像另一个他自己。
       毕业那晚同学聚会,是高中最后一次活动。我特意画了淡妆,想和陈森度过美好的毕业时光。
       他们乐队有一场表演,斯年出门以前特意嘱咐我一定要去给他送花。这是他中学阶段的最后一次表演,我大笑着答应,说我一定捧场。
       我到会场的时候晚了一点,人群熙攘,我找不到陈森,也看不见斯年。
       我正准备摸出手机给陈森打电话,他明明说过今晚会有惊喜给我。
       这时会馆的灯突然熄灭,只留下一束灯光,笼罩在那个男孩身上他拿一束鲜艳的红玫瑰。
       身边此起彼伏都是尖叫,有女生大叫“傅斯年”这个名字。我一阵恍惚,很久才看清他的身影。
       “从前有个女孩,给我送了十多年的花,今天,我想给她送一次。”斯年的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声声入耳。“从前有个女孩,她爱的人是主唱,所以我故意避让,只当从不发声的键盘。”
       台下有人起哄,我预感到了接下来的事情。慌乱之中脑海闪过陈森的笑靥。
       “今天我不当键盘。”斯年轻轻的笑,眼神无尽温柔,“我只为她歌唱。”
       我的眼泪哗啦啦地滚落,我拼命忍住不要抽泣。
       越来越多的人看向我,怂恿我上台去。我犹豫不决,心脏砰砰直跳。
       陈森的电话划破这一片喧腾,他说让我看向窗外。
       我扭过头,窗外响起烟火燃放的声音,随后是一整片星空的烈焰繁花。
       我忍不住蹲在地上放声大哭。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流泪。
       这个毕业的夜晚, 我最亲近的男孩走上舞台中央,手捧一大束玫瑰,说动人的话,为我唱歌;而我深爱的男孩就在楼下,他叫我看向窗外,为我燃起整片烟火。
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舞台上灯光笼罩的傅斯年,不会忘记陈森温柔的语气,以及这个星光璀璨的夜晚。
       我和陈森被南京大学录取时,我们正在苏州的木渎古镇上荡起轻舟。陈森提醒         我别低头玩手机,要看看窗外的风景。
       我乖乖的抬起头,陈年老酒随意放置江边,青砖白瓦建起江南风韵。
       我和我爱的人同舟共济,我们读同一所大学,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要走,我看他的时候,他总是刚好也在看我。
       我不知道那个夜晚斯年有没有为我唱歌,人群熙攘,我看不见他的脸,烟火声响掩过了一切喧腾。斯年后来没有和我联系,听妈妈说他去了波士顿的一所知名高校。他离开中国的时候没有和我告别,我也没有特意去送他。
       我在苏州时收到一条越洋信息,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踞引山洪。”
       我想一定是斯年平安到达波士顿了。
       迎面柳条轻抚,微风送爽。地球是圆的,所以我们还能看同一片天空,所以微风掠过我,也一定会掠过你
       大学时期我们都忙于自己的学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眼光的长远,待人处事有所不同。一些误会和固执,让我和陈森彼此都心灰意冷。
       毕业以后我留在南京,而陈森为了更广阔的平台选择北上。
       工作几年后,我开始试着接触别的青年才俊,工作也渐渐稳定,生活步入正轨。我养了两只狗,时常一个人旅游。
       我不经常想从前的日子,也不总怀念过去的人。生命中很多碎片,无从名状,构不成肯綮,却萦绕心头,永不磨灭。
      我陆陆续续收到一些婚礼请帖,开始出席各种婚宴。
有一封不太一样,它来自地球对面的波士顿,新郎叫傅斯年。他身边的女子落落大方,笑起来眉眼弯弯,温柔和气。
       我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却也没有饱含热泪,窗外下起雪,我惊讶它的美丽,但又像在情理之中。
       这杯喜酒我先干为敬,愿你风雨漂泊都能归舟。
       微风掠过我,也一定会掠过你。
       我知道波士顿的风漂洋过海,只怕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了。

 (作者: 2017西班牙语3班 林璐)

时间:May 29, 2018 8:47:00 PM   

录入者:夏雪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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