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中期满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1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粤教师函[2012]11号)要求,为做好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遴选确定的“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14人,具体名单如下:
陈玉莲、罗惠铭、龙灿宇、青立花、池圣女、刘世琴、刘娜、闫秋菊、任玎、李燕飞、夏海霞、苏明、甘艳芬、夏佳佳。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2月10-14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培养对象的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术成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取得的突破或创新成果。期满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内容和标准》)(附件4)。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总结报告。第八批培养对象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期满总结表》(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成果统计表》(附件2),《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情况表》(附件3),准备相关佐证材料,11月29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行政楼110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附件表格电子版及佐证材料PDF版本发送至邮箱25775827@qq.com。
(二)学校考核。学校组织成立同行专家考核小组,根据培养对象提交的材料对培养对象期满有关情况进行考核。
(三)评定考核结果。根据同行专家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对期满考核对象,确定考核等级。
五、其他
(一)所有考核结果及材料将上报省教育厅。
(二)联系人:谢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20-22245020
(三)请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加入QQ群。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20日
时间:Nov 20, 2018 4:42:00 PM
录入者:谢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