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团〔2020〕05号关于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3-15浏览次数:199

 

各学院团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学生组织和青年学子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青春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优秀学生会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引领。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团组织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改革运行机制,精简优化组织机构和人员规模,高校建成“校—院(系)—班”三级联动格局,具有较强的动员能力。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3.扎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及时收集、听取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推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艺术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上级学联(学生会)核准、同级党委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治会,接受同级团组织和上级学联(学生会)双重指导,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工作人员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积极承办或协办省、市、县级团委和学联主办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和科技学术节、“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广东青年大学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灯塔学习会”、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18岁成人仪式等。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会。
7.高校申报对象为校级学生会或院(系)级学生会,中学(含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为校级学生会或年级学生会。截至2020年3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优先考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畅通校园沟通渠道,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高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或市级以上表彰;普通中学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县级以上表彰;中职技工学校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以上表彰。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和省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6.截至2020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
(三)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近五年获得过市(高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四)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现职团干部,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乡镇、街道新任兼职团干部、“两新”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9.近五年获得过市(高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6.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团员发展工作扎实,所在团委(团工委)2019年团员编号使用率不低于98%。 
7.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9.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
1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过去半年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至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11.原则上应获得过2015年以来市级、高校“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六)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原则上应获得过2015年以来市级、高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
所属团委(团工委)已经被推报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七)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各评选10个,分别从往届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团组织中择优推荐,其条件如下:
1.“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具备2020年“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所有申报条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在5%以下(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2.“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具备2020年“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所有申报条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3.多年以来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4.获得过团中央奖励、表彰或国家级荣誉的优先考虑。
二、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个人或集体如实、细致填写相关评优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wngt@163.com。现由于师生尚未返校,纸质版上交的有关信息等待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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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5日
时间:Mar 15, 2020 2:45:00 PM   

录入者:姚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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