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学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行政楼309召开。会议由副校长王心洁代主持,与会成员应到24人,实到21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调整名单》以及《科研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稿),对我校教师参与的省交通厅科技项目进行了评议认定。
本次会议是本学期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第一次会议,会议严格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进行,本着“民主决议”的原则,与会委员畅所欲言、讨论热烈。会上,督学顾也力以及副校长熊匡汉、王心洁、杨励等四位校领导都一致重申学术委员会的重要性。顾也力还特别指出,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一个专门机构,在成员构成基本合理的基础上,所有委员应坚持原则,要从学校层面考虑问题、科学审议,而不是从本单位利益出发,不能利益均等化。
学术委员会是我校最高学术机构,将在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科研课题评审、学术成果推荐、全校性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起到指导和决策作用。根据《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精神,我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科研处 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