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基本职能

科研处是对全院科研工作进行协调、管理的业务职能部门。基本职能是:

(一)负责规划、协调全院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负责科研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

(三)负责科研经费安排与管理;

(四)协调院内各研究机构和学刊的管理;

(五)负责科研工作量考核、成果登记及档案管理;

(六)负责科研信息的交流、收集、发布、建档工作。

科研处岗位职责

(一)处长

1、主持全面工作,侧重于项目、队伍、经费的规划与宏观管理;

2、协助院领导做好科研体制改革、科研规划制订、科研制度建设;

3、协助院领导做好院内各研究机构学刊的管理工作;

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科长

1、协助处长开展机构管理、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统计及内部管理;

2、协助处长抓好科研体制改革、科研规划制订、科研制度建设;

3、协助处长做好院内各研究机构和学刊的管理工作;

4、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科员

1、负责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经费管理、日常管理、中期检查、结项及立档工作;

2、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登记、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数据统计和科研成果评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3、负责科研成果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的完善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处文件资料与固定资产的管理;

4、负责《科研简报》的组稿、编辑、出版;

5、负责科研网页建设、科研外联外宣及科研成果展览工作;全院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科研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建档工作;

6、协助并完成处长、副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科办基本职能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实施管理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实施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一级学科、专业硕士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种类领域的规划和申报组织工作;

4.负责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各类评估工作;

5.负责学校学科带头人的选聘、考评组织工作;

6.负责学科建设管理相关文件的制定等工作;

7.负责校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的筹备组织及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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