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限额申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机构与广州市企业合作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应为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4.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第2名和第3名),在研和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三、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实施期限为3年。
四、申报材料
1.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2.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科研人员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申报人自行注册。申报人根据需要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3.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学校审核。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20时。
2.材料要求。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提交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七、其它相关申报内容、申报限制及注意事项等请参照《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联系人:许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22245525
邮 箱:kyc01@gwng.edu.cn
附件:科研处〔2022〕15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rar
1.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2. 2023年度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3. 合作协议模板
科研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