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22-05-11浏览次数:878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类别及限额如下:

序号

申报类别

项目类别

限额要求

1

科研平台

高校重点实验室

共限报2

2

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3

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4

科研项目

创新团队项目

限报2

5

重点领域专项

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

共限报12

6

生物医药与健康

7

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

8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

9

特色创新项目

共限报8项


10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组织遴选后公示认定,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除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的其他类项目,由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上报,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予以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科研平台:我校可申报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创新团队项目:依托国家重点学科或广东省攀峰学科、省部级重点平台或省级以上示范性专业,培育期为3年。

3.重点领域专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特色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历年未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教师),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科研业绩优秀。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历年未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教师),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其他要求

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含)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2.负责两项及以上在研未结题、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近三年有撤项记录的纵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年度申报(请各单位审核管理)。

3.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加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请各单位审核管理)。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对应的《申报书》,计算机填写(注意:申请书务必用Word程序打开,WPS等非Word程序打开会损坏申请书)。

(二)初审材料提交:526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至科研处;一份项目汇报PPT、《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遴选: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限额遴选并公示,请申报者做好项目申报汇报和答辩的准备。

(四)系统填报:613日起,通过遴选的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开通账号密码,负责人登录系统填报(须在616日前完成)。

(五)最终材料提交:

1.系统上通过审核的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最终版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A4双面打印、负责人与成员签名)于616日前提交学校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请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书》的版本号一致,在系统上提交并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再进行修改,科研处将根据限额要求汇总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它相关申报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请参照《通知》、申报指南(附件12)要求执行。

 

人:许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箱:kyc01@gwng.edu.cn

 

附件:科研处〔2022〕21号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rar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2. 2022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3. 2022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

                                 2022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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