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项目限额申报,我校共限报4项。
为提高申报的针对性,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范围内(附件1)拟定研究题目,每个选题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
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或者之前的,或在7月10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组织课题评审工作,省教育规划办根据评审结果及指导处室(单位)意见择优立项,并统筹管理立项课题。
(二)课题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研究成果可为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等。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申报截止时间设定为7月4日,科研处将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限额遴选。
(二)材料提交
申报人填写《汇总表》(附件2)与《申报书》(附件3),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汇总表》与《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其它相关申报内容等请参照《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联系人:许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邮 箱:kyc01@gwng.edu.cn
附件:科研处〔2022〕2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rar
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
3. 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
科研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