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及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我校限额申报3项。
二、申报类别与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
《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完成时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
四、申报条件
(一)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四)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二)至(五)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七)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九)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十)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一)其它相关申报内容请参照《公告》(附件1)要求执行。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程序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29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并签字后,提交科研处统一盖章并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均需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申请书》须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
六、申报时间安排
1.《申请书》及《活页》初稿电子版于5月22日前提交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评审、重点辅导,择优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2.通过遴选的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材料;于5月25日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连同《活页》打印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邮箱;于5月26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的《申请书》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平台。
联系人:吴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附件:(附件详见OA系统)
1.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3.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5.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6.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填写注意事项
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