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张懿发布时间:2024-09-30浏览次数:41

学校各单位:

根据《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一批体现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深入浅出、雅俗共赏、引人入胜的学术通俗读物,推动更多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走进大众、服务社会,不断提升全民哲学社会科学素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图书范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以及交叉学科。


2.申报图书须反映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问题和最新成果,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3.申报图书须坚持学术性和普及性相结合,面向具有一定社科知识基础的读者群体,语言通俗易懂,形式图文并茂。

4.鼓励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图书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申报,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须予以说明。

5.申报图书应为中文,字数在20万字左右;已签订出版合同,书稿完成度不少于80%

6.优先支持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提倡“大家写小书”,第一作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

7.出版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版资质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编辑出版的条件和能力,近3年来无违规处罚记录。


资助经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30万元。

出版单位须与作者签订经费分配协议,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国社科工作办网站)要求。


四、出版与宣传

项目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出版单位和作者按照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书稿后,由出版单位向国社科工作办提出结项申请,经组织鉴定合格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出版日期应不晚于20251231日。国社科工作办将集中宣传推介优秀结项成果,并推荐参评“中国好书”。


五、工作纪律

出版单位和作者须按照申报公告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用已出版图书申报或擅自出版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实行联合申报,由出版单位和作者共同承担主体责任。出版单位负责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同时需另外提交纸质《申请书》(附件1)、图书书稿《汇总表》(附件2一式1至科研处进行备案存档,并将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申报人于1024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等材料,由科研处统一申请盖章。

其它相关内容及事项等参照《公告》(附件3要求执行。

 

联系人:吴老师 许老师

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附件:(详见OA系统通知公告栏)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请书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处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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