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及《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南国〔2017〕84号)相关要求,现开展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组在完成阶段研究工作后,应根据项目申请书研究进度安排进行总结,并接受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采取各项目所在单位初查、科研处复查的形式,具体操作如下:
(一)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包括:
1.《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1份;
2.已出版论文、专著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专著复印封面、版权页、作者简介、前言、目录页和封底),同时提供原件交所在单位核查真实性,所提供的成果材料上必须标注有“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研资助项目”或“项目名称+项目号”字样(专著按专著要求标注);
3.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如研究报告、获奖证明、知识产权成果等)纸质版复印件1份;
4.《中期检查报告书》后附全部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二)各单位根据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进行初审,并形成检查结果,汇总所有纸质材料一式1份于11月25日(周一)前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版(按照一个项目一个PDF文件的要求,文件命名“负责人+项目编号+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项目结项(验收)
(一)结项(验收)对象(附件3)
1.2023年做暂缓结项处理的项目,此类项目须产出新成果方能再次参与结项验收。
2.至今未完成的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不再允许延期,此次必须结项,否则做撤项处理。
3.2024年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此类项目不得延期。
4.研究周期结束仍未结项的2021-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如此次不结项需填写并提交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4)。
5.未到研究期限但已完成项目研究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并参照结项要求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6.项目在研期间,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并获批立项的,提交相关立项材料,申请认定结项。
(二)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结项提交的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项目申报时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致,且必须满足校级相应项目等级的最低结项要求,未达结项最低要求一律暂缓结项或做撤项处理。各年度项目最低结项要求详见附件5。
(三)结项(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组在完成研究工作后,应根据项目结项要求或申请书约定的形式申请结项验收,结项时提供下列纸质材料:
(1)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6),并按照材料封面及目录要求(附件7)整理装订全部相关结项成果材料复印件。
(2)已出版论文、专著复印件(论文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专著复印封面、版权页、作者简介、前言、目录页和封底),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交所在单位核查真实性,所提供的成果材料上必须标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研资助项目”或“项目名称+项目号”字样(专著按专著要求标注),论文、著作须按照要求同步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出版的论文及专著不能作为结项材料。
(3)结项成果以研究报告呈现的,字数不少于8000字,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30%,并提供查重报告(图书馆盖章)。
(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或认为有助于表明研究成绩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2.各单位根据材料和汇总表(附件8)进行初审,并形成检查结果,汇总所有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份于11月25日(周一)前报送学校科研处。结项材料(按照一个项目一个PDF文件的要求,文件名标注“负责人+项目编号+校级项目结项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不允许各项目之间(含纵向项目、学校自筹经费横向项目、校级项目、中心招标项目等)互挂项目并共用一份成果用于结项。已用于其他校级及纵向科研项目结项的成果,不得作为本次结项的材料。科研处将严格进行审查,如有以上情况导致未达最低结项要求的项目,一律暂缓结项或做撤项处理。
4.上半年已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无需重复提交,并与此次提交的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联系人:吴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45525
邮箱:kyc01@gwng.edu.cn
附件:(详见OA系统通知公告栏)
1.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2024年)
3.校级到期应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
4.校级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
5.各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最低结项要求(2024年整理)
6.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2024版)
7.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说明(封面、目录)
8.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2024年)
科研处
2024年11月13日